省侨心慈善基金会获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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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侨网讯  近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并公布的第二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显示,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成为从2009年1月1日起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是省侨办为探索华侨慈善事业发展新途径、培育和扩大侨务慈善资源、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而提出成立的,2007年12月28日经省民政厅批准完成注册登记。基金会由20名理事组成,聘任全国人大原常委曾宪梓等21名人士为荣誉主席。自筹备成立以来,基金会发挥我省侨务独特优势,开展了帮助我省及四川省汶川县受灾群众和华侨农场贫困归难侨建设“侨心居”项目、扶贫助学项目及帮助贫困白内障患者重建光明的“光明之行”项目、“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支持广东华侨博物馆开馆等一系列慈善项目,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扩大了侨心慈善的社会影响,成为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信赖、慈善项目有效、运作规范有序、侨字特色明显的慈善基金会。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此次获批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更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参与到侨心慈善活动中来,更有力地推动广东侨心慈善事业的发展。(乔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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