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侨商会拟成立侨商关爱基金会

  •   发布时间:2011-11-15
  •  浏览量:437

  深圳侨报讯 记者张平和、通讯员谭怡祥报道: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侨商会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发扬扶贫帮困优良传统,关爱侨胞弱势群体,捐赠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市侨商会拟成立侨商关爱基金会,为扶贫帮困开辟活水源头。


  据了解,市侨商会拟成立的侨商关爱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发扬扶贫帮困优良传统,关爱侨胞弱势群体,捐赠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体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促进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于市侨商会会员的捐赠,业务主管单位是市侨办。市侨商会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市有关领导及市侨办的支持,并被寄予厚望。


  记者在市侨商会草拟的基金会章程中发现,市侨商会对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业务范围以及使用作了详细的规定。如该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侨企和涉侨企业、侨社团和港澳团体及个人的捐赠;政府资助;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以及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所获取的利润;基金母本的增值部分和其他合法收入。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接受热心公益事业的侨企和涉侨企业、侨社团和港澳团体及个人的捐赠;对深圳市侨胞中长期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资助和救济,以及捐赠社会慈善公益事业;通过合法、安全、有效途径发展和扩大基金会基金,增加基金积累,更好地为侨服务。同时,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40%。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

上一篇 : 省侨心慈善基金会获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返回列表